申请“赴日商务多次签证”:
1.赴日目的
在中国具有职业活动的基础,而且,短时间滞留日本进行以商务为目的的业务联络、出席会议、商谈、签合同、售后服务、宣传、市场调查等所谓的短期商务活动。
(注)不允许在日本进行取得收入的经营活动以及收取报酬的活动。
2.对象所属企业的范围
在中国的日系企业商工会议所以及各省市的日本商工会会员,且该企业在本国具有经营基础或联络方式的企业。
(注)日系企业包含驻在员事务所。
(注)与日系企业日方的出资比率无关。
3.申请人的范围
? 具有中国国籍(无论持何种护照)
? 目前所持护照或旧护照上至少有一次以上的日本入境记录,在日本滞留期间中,没有违反以出入国管理以及难民认定法为首的所有的日本法律。
? 在上记(2)的日资企业中任课长(处长)或经理以上职务、又或者未达到以上职务,但在该公司已连续工作一年以上。
4.所需提交的资料(各一份)
? 签证申请表(贴有照片)
? 护照
? 招聘理由书
? 停留日程表
? 身元保证书
? 日本商工会会员名簿中该公司部分的复印件
? 申请人的在职证明
(注)注有申请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出生年月日、职务。
? 申请人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
? 多次签证申请理由书
5.给付签证
有效期为1年(根据情况不同,也有3年的),每次赴日滞留期间为90天。
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