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请“同伴”签证所需材料:
持职业签证(即任职、就业签证等相当于原来的Z签证)在中国停留的日本人如偕同中国人配偶临时回国(90天以内),其中国人配偶申请签证时,请提交以下材料:
1.签证申请人(中国人)
(1)护照
(2)签证申请书1份 [照片1 张(竖4.5×横3.5~4.5㎝)]
(3)户口簿复印件
(4)日程表
(5)婚姻公证书
(注1)户籍在本馆管辖地区范围外的申请人需提交暂住证复印件或居住证。
(注2)户口簿及暂住证上各栏内容必须与现状一致。
(注3)户口簿及暂住证需出示原件。
2.日本人配偶
(1)户籍誊本(注明婚姻事实)
(2)护照复印件(有身份事项,出入国记录的所有页)
(3)居留证复印件(有身份事项,变更事项的所有页)
(4)在职证明书
(5)所得证明书〔源泉征收票不可(参见备注)〕
备注:关于所得证明书,如果工薪是在中国发放而在日本无收入,故难以得到日本官方机构的证明时,也可用所属公司出具的写明全年总收入的证明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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